定點茶遭檢舉後重新開張法律縫隙顯現
- yu-girls
- 7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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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前言
台灣社會向來重視治安與公共秩序的維護,而「定點茶」作為一種灰色地帶的營業模式,長期以來皆引發社會輿論與法律實務的討論。定點茶店,原本應以提供茶飲等正當商品為業,然實際運作過程中,部分業者以此為掩護,涉及賣淫、仲介等違法行為。近年來,隨著民眾檢舉、警方查緝的力道加強,許多定點茶遭受查封、勒令停業,然而,令人詬病的是,部分業者卻能在短時間內重新開張,或轉移地點再度經營,導致治安問題無法有效遏止,也使得現行法律規範的不足與漏洞浮現於大眾眼前。本文將針對定點茶遭檢舉後重新開張現象,從法律規範、執行困難、制度缺陷等多面向加以剖析,並嘗試提出具體之改進建議。
二、定點茶之現象與型態
「定點茶」一詞,原指以特定地點、特定店家、特定對象為基礎的營業方式,常見於都會區或人口密集的地區。表面上,定點茶店多為合法登記之飲料店、泡沫紅茶店或複合式咖啡廳,實則暗中經營情色交易。此類場所特徵包括:1. 出入複雜、營業時間較長、2. 店內設有包廂或隔間、3. 業者與特定客戶採會員制或熟客制方式互動。部分場所甚至設有暗號、聯絡人等作業機制,以規避警方查緝。
然而,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,部分業者將傳統的定點茶店結合網路平台、通訊軟體,透過線上聯絡、預約,再引導客戶至實體地點進行交易,增加警方查緝之困難度。此種「虛實整合」的營業型態,使得定點茶業者能在遭受檢舉、查緝後,快速調整營運方式,甚至在原址或鄰近地區重新開張。
三、檢舉與查緝過程之現行法律規範
台灣現行法律對於涉及賣淫、仲介之行為,主要依據《刑法》第80章「妨害風化罪」及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相關條文辦理。根據《刑法》第231條,意圖使人與之性交而招攬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;而仲介、媒介者,刑責更重。

此外,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0條亦明定,意圖營利,容留他人在場所內賣淫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。主管機關可依據相關事證,對違法營業場所進行查封、勒令停業,甚至強制拆除非法設施。
惟在實務上,警方查緝時須掌握足夠事證,包括錄音、錄影、現場查獲現金交易、現場查獲正在進行違法交易之人證、物證等。多數定點茶業者具備警覺性高、資訊流通快速等特點,常於風聲鶴唳時自動暫停營業、改變營業方式,導致警方蒐證困難。加以現行法律雖有規範,然罰則輕微,店家遭檢舉、查封後,往往僅短暫停業,即可易名、易址再度營業,甚至換人頭公司、轉租他人名下,使取締成效有限。
四、法律縫隙的產生原因
罰則輕微,欠缺嚇阻力
現行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對於「容留賣淫」的罰則僅為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,相較於定點茶店實際營利所得,形同無痛懲罰。業者往往視繳罰款為經營成本,甚至將之內化於日常支出中,缺乏實質嚇阻效果。
刑事責任舉證不易
如前所述,定點茶業者多會利用包廂、暗號、熟客制等方式,規避查緝。警方如欲認定刑法第231條之罪責,必須有明確人證、物證,實務上常遭遇證據不足而無法移送偵辦,最終僅能以社維法輕罰了事。
易址再開,執行斷層
現行行政處分以場所為單位,店家若遭查封後,僅需更換招牌、租用新地點、換法人名義,即可重新開張。主管機關難以對實際經營者進行持續追蹤,導致「關了一家,又開一間」的現象屢見不鮮。
人頭公司與租賃契約漏洞
部分業者藉由人頭公司、代理人經營,租約上多不記載實際經營內容。即使查獲違法事實,實際負責人也能以「並非本人經營」為由脫身,甚至有房東因不知租用用途而避責。
網路媒介之規避與分散化
現今許多定點茶業者不再依賴店面直接招攬,轉而透過網路平台、社群軟體進行預約與聯絡。如此一來,查緝對象分散,執行上更加困難。網路上的廣告多以隱晦文字、暗號呈現,增加蒐證困難。
五、現行制度的改進空間
提高罰則,增加違法成本
面對實質獲利高額之業者,必須大幅提高違規成本。例如將「容留賣淫」之罰則提升為刑事責任,或提高罰鍰至一定比例之違法營利所得,並針對多次違法者實施加重處罰。
強化舉證方式,增設電子證據
主管機關可結合新興科技,如網路大數據分析、監視器調閱、電子金流追查等方式,增強警方蒐證能力。並完善保護檢舉人制度,鼓勵民眾舉報。

落實場所連坐與責任擴大
對於違規場所,不僅僅查封營業場所,亦可擴大責任至房東、出租人。倘若房東明知而縱容租用從事非法營業,亦應負連帶責任,以遏止非法租賃情事。
建置黑名單與定點追蹤機制
建立「違規場所黑名單」,並針對違規經營者進行追蹤,不僅查處現行店家,更可防止其換地點再度營業。將黑名單資料通報至地政、租賃仲介單位,降低違法者重複違法機會。
網路廣告管理與阻斷
對於網路平台、社群媒體,應設立廣告審查與阻斷機制。與業者合作過濾可疑內容,加強人工與AI篩選,提高查緝效率。
加強社區巡邏與民眾教育
透過警政單位、地方自治組織,強化社區巡邏、鄰里守望等機制。並加強民眾對於定點茶之辨識與檢舉管道之宣導。
六、社會觀感與倫理困境
定點茶存在於灰色地帶,除了法律問題外,亦關涉社會價值與倫理觀點。部分人士認為,只要雙方合意、未涉暴力或脅迫,國家不應過度干預個人私生活。然而,從社會秩序與治安維護角度出發,非法情色交易往往滋生其他治安問題,如暴力討債、毒品流通、人口販運等,若任由發展,恐對社會帶來長遠之負面影響。
加以現今部分年輕族群因經濟壓力、家庭問題等因素投入相關行業,若缺乏完善輔導與協助,易陷於惡性循環。政府在打擊非法行為之餘,亦應加強社會支持、經濟輔導、心理諮商等配套措施,從源頭減少問題產生。
七、結語
總結來說,定點茶遭檢舉後仍能迅速重新開張,顯示出台灣現行法律規範之不足與執行斷層。若僅停留於事後查緝、輕罰,恐難根治非法場所反覆出現之亂象。未來應從加重罰則、健全蒐證、落實場所責任、阻斷網路管道、強化社會教育等多面向著手,並結合科技、社會力量,方能有效彌補現行法律之縫隙,還給社會一個更安全、健康的生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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